广西一小区对乱停车辆上锁,车主要求物业赔偿割锁费!

南宁嘉和城小区部分业主反映,最近一个名为“嘉和城公共道路管理中心”的机构,对小区里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加上大锁,不罚款,开锁时间为每天11:00-12:00、17:00-18:00,错过的话可能需要等大半天甚至一天,业主质疑锁车行为的法律依据。

广西一小区对乱停车辆上锁,车主要求物业赔偿割锁费!

一小时后,记者看到已开门,一些被锁车的业主来抄写机动车停放的相关规定后,即可开锁。

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潘先生告诉记者:

嘉和城小区已交付3万户,居住人口达10万人,有几万辆机动车,交通压力较大。

小区的内部道路还未移交给政府,由嘉和城物业进行管理。目前小区环道上已规划有五六百个免费停车位,但很多车主将车辆随意停放,不少居民向政府或物业服务中心投诉。

为此,嘉和城物业大城指挥部设立了公共道路管理中心,每天进行巡视,发现停在非规划停车位的会进行劝阻或粘贴提示单,但乱停现象并未得到缓解。

无奈之下,嘉和城公共道路管理中心针对特别恶劣的乱停行为采取锁车处理,并限定开锁时间。

律师:可报警处理违停车辆

对此,广西桂新律师事务所李见国律师分析说:

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执法权,即便车辆违停,也不能直接锁车。物业公司锁车的行为,侵犯了有关车主的物权(含占有和使用的权利),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

物业公司可劝阻和制止违停车辆,对不听劝阻的,可以报警,由交警通知违停车主将车开走,或由交警将违停车辆拖走。

广西广来律师事务所欧永恒律师认为:

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区域负有管理职责和义务,但不能对业主的财产进行限制使用。如物业公司锁车的行为导致了业主的损失,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物业公司此举涉及到业主的利益,属于《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而不能由物业公司擅自作出规定。

也有不少业主支持锁车

认为可以有效遏制车辆乱停现象

对此,你怎么看?

发布于 2024-10-09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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