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往事:清末民国时期的那些银行
民国二十六年(1937富滇新银行也在腾冲设立分行,李敏生、周金、董天一相继任经理,经营新滇币的发行、兑换及存放、汇款业务。(下图为炳兴店木匾)(下图为经理周禾书(尹春晓
滇蜀铁路银行腾越分行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成立滇蜀铁路公司并铁路银行,腾越设分行。和顺人许珮任滇蜀铁路银行腾越分行经理。官、商投股集资已达银十万余元,以备英缅与我国接通腾冲至密支那铁路之需,后因爱国人士反对而终止。
(下图为滇蜀腾越铁路股票)
(下图为滇蜀铁路银行腾越分行经理许珮(许本厚收藏)
国民军银行
清宣统三年九月初六日(1911年10月27日),张文光领导的腾越起义成功。十一月二十二日,在腾冲蒋公祠成立国民军银行,发行军用票。民国元年二月撤销。
(下图为腾越起义成功后,彭蓂、方涵、张文光、陈云龙、李学诗五人照片(文管所提供))
(下图为国民军银行旧址腾冲蒋宗汉公祠)
(下图为“国民军银行票记之章”(张兆兴藏))
(下图为辛亥年冬月九日,给和顺练张德发腾越起义军用票银凭飞)
富滇银行
富滇银行为云南省立地方银行,创始于民国元年(1912),资本五百万元。以调剂全省金融,奖励储蓄,扶助实业为主旨。开办之初,即发行纸币一百万元,准备充足,信用巩固,其业务有八:1、各种存款;2、各种放款;3、省内外汇兑及银单押汇;4国库证劵及商业妥实期票之贴现;5、办理国家及地方公债;兑换外国货币及买卖生金银;7、经收各种票据及贵重物品;8、依各种储蓄银行及劝业银行之办法,适宜于本省地方情形之营业。间亦发行纸币,然为数极少,且存有多数之准备金,随时兑换,皆可兑现,毫无留难,以故信用卓著,营业发达。云南重要地方暨省外贵阳、上海、香港、海防(越南)、缅甸瓦城等处,均有分行及汇兑处之设置。
民国五年(1916),云南省富滇银行到腾冲设立分行,初委陈漱泉为总办,继任唐伯庄。十五年(1926)刘正伦倒唐时停办。
(下图为富滇银行铜牌)
(下图为富滇银行半元纸币)
(下图为民国四年阳历八月廿四日李生林向腾冲富滇分行借银的借劵)
(下图为民国八年三月廿四日富滇银行给李生林、美兴祥等行结息单)
民国二十一年(1932)七月,富滇银行结束,富滇新银行成立。筹获资本基金滇铸银币一千六百万,并规定以富滇新银行发行之纸币为本省通用货币,照劵面金额兑取滇铸银币。旧日富滇银行发行之纸币由新银行以新币一元换旧币五元之价格陆续收回焚毁。
民国二十六年(1937富滇新银行也在腾冲设立分行,李敏生、周金、董天一相继任经理,经营新滇币的发行、兑换及存放、汇款业务。三十一年(1942)五月,腾冲沦陷时撤销,人员回昆明。
(下图为云南富滇新银行发行面值5元纸币,有金马碧鸡图案)
兴文银行
兴文银行是以“振兴文化”的含义而命名的,它的前身是“兴文当”。
清光绪十五年(1889),由盐道汤小秋和绅商王帜、吴永安等人创办“兴文当”典当行。民国十八年省财政厅接管,改称“兴文公当”。二十一年八月又改组为“兴文官银号”,二十八年五月正式改名为云南兴文银行,资本总额为新币肆佰万元,由财政厅筹集,设总行于昆明。分支机构国外有仰光一处,三十年结束。省外有重庆、宜宾、西安三处;省内择重点设置,大县设分行,小县设办事处,有个旧、佛海、昭通、腾冲、保山、龙陵等。二十八年(1939年十月十日,云南兴文银行在腾冲设立办事处,委任腾冲消费税局局长旃德荣兼经理,经营税款的收解业务,腾冲沦陷时撤回昆明。收复后又到腾冲复办分行,委派寸树声为经理,王强为副经理,并开展下列业务;1办理存放款;2汇兑及押汇;3有价证券及贴现;4代理保管生金银及贵重物品;5承办国家及地方债票;6兼办仓库业务;代理金库收解各种税款和代理教育经费、军政等款项收付业务。除上述外并兼营黄金、白银、棉花、棉纱等商品交易。不久,因营业不大而撤销,办公器物作价转让给腾冲矿业银行。
(下图为“云南兴文银行”证章)
(下图为寸树声)
腾冲县银行
腾冲县银行设董事15人,其中:公股6人,商股9人(腾冲选5人,昆明、下关选4人)。设监事5人,其中:公股2人,商股3人(腾冲选1人,昆明、下关选2人)。董监事会选举茂恒商号总经理王振宇、徐宗稚为正副董事长;公请李根源、刘楚湘为正副名誉董事长,刘福铭、寸树声、李文佑(静忱)为常务董事;聘杨青田为首任经理,董和、寸树琼、罗用彩为副理。两年后因严重亏损,董和辞职,另任段大珍(美卿)为代经理。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二月任杨竹楼为经理。腾冲解放后由县人民政府接管。
腾冲县银行的经营业务以调剂地方金融,扶持经济建设,发展合作事业为宗旨。业务范围为办理收受存款,抵押放贷,保证信用放款,汇兑及押汇(限于腾昆两地),票据承兑或贴现,代理金库收解款项,经理或代募公债或公司债,保管贵重物品或有价证卷,仓库业及其他银行特定的特约事项。
另外,腾冲银行还内设“裕腾商行”以保值营运。并自1949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以半开为本位,新经理杨竹楼力求挽回前任营业损失,以“裕腾商行”为主体,既经营黄金、白银、卢比,又经营棉花、棉纱、鸦片烟等生意,以此获利。1950年5月办理结算移交人民银行,纯盈利半开210154元。
(下图为首任经理杨青田(前排左二)照片)
(下图为腾冲县银行总行付款铜牌第05号背面有“隔日作废,出门无效,”的款识)
(下图为民国三十五年十月至三十六年三月腾冲县银行送款簿)
(下图为“中国人民银行腾冲支行底67号”铜牌)
实业银行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云南建设厅筹资新币十二万元,创立实业银行,以小款借贷扶助工商及救济农村为业务中心。其小额职业放款,普通每户五十元,最多二百元,年息一分,采取分期偿还办法。
民国三十四年(1945)一月,实业银行派周禾书、田嘉艺(裕)(城保人)到腾成立分行。同月卅日,筹备费由寸佩久从昆明携腾卅万元张良丞。周禾书为经理,田嘉艺(裕)为副经理,张良丞为襄理。三月末,实业银行派董武为办事员,张崇旺为出纳员,龚振藩代襄理兼会计主任(携有家眷),其余职员七、八人。行址选在五保街炳兴店。张良丞在腾负责筹备,租赁总务、庶务室及职员房间,购买床具、桌几、厨物,寻找厨师等。四月廿九日,周禾书经理至腾,六月十二日(星期二)假全仁街筹备处开业。是年冬,实业银行为避免资金受货币贬值影响,把大量资金套购为黄金、白银、卢比,三十五年(1946)初,保山、下关分行资金紧张,令腾冲解救调剂,随安排吉普车一辆,人员七人(含司机)押解黄金、白银,由腾龙路开赴保山,车行至黄泥坎,突遭土匪拦路抢劫,田嘉艺及职员二人被打死,金银、解救款抢劫一空,腾冲实业银行经此惨重损失后,遂停止撤销。
(下图为炳兴店木匾)
(下图为经理周禾书(尹春晓提供))
(下图为民国卅四年四月廿六日晚,副经理田嘉艺给张良丞的书信)
(下图为民国三十四年六月云南实业银行腾冲分行支票簿)
云南矿业银行
云南矿业银行成立于民国三十年(1941),该行隶属于财政厅范围之云南省企业局,设总行于昆明。
民国三十四年(1945)三月在腾设立分行,行址在五保街原洪盛祥石磺堆店内。经理鲍丽生,副经理俞寿臣。经营一般商业银行业务,办理收受存款,抵押放款及汇兑;内部设有贸易商行,专帐记半开、卢比、棉纱、棉花、黄金等大宗特殊商品买卖。营业情况尚称发达。经营至腾冲解放,后奉命撤销。
(下图为“云南矿业银行”证章)
中国侨民银公司
中国侨民银公司成立于民国三十一年(1942),内有华侨投资股本,故以侨民名。其办理业务为存款、放款、储蓄、信托、汇兑等项。三十二年(1943)七月增设下关、昭通、保山分公司及曲靖、丽江办事处。
民国三十四年(1945)中国侨民银公司在腾冲设立分公司,行址在五保街江右会馆内,首任经理段若颐,继任李贵春、刘之静。三十六年(1947)改为腾冲侨民商业银行,腾冲解放时撤销。
除经营一般商业银行业务外,还代理腾冲海关畹町分关收解关税,国库款,并派员到畹町设立办事处,凡出入商货应纳税款,均由畹町办事处代办,每月汇解昆明,仅此一项,每年即可获得半开20万元以上。该行还附设裕民商行,经营棉纱、棉花、鸦片等,即可避免资金遭受货币贬值影响,又可从中获得利润。
(下图为中国侨民银公司(昆明南屏街,尹春晓提供))
(下图为民国三十五年八月中国侨民银公司乙种活期存款计数摺)
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于民国二十六年(1937)十二月一日在昆明设立分行。其资金无定额,视业务需要随时增减。三十三年(1944)十月一日在保山成立办事处。三十四年(1945)修筑保密公路期间,该行派人一员来腾冲筹建营业处,租用钱姓铺面一联,后因保密公路停修,尚未开业而撤销。
(下图为中央银行发行各种面值的纸币)
(下图为中央银行发行关金票)
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于民国二十七年(1938)十一月在昆明设立分行。资金无定额。曾先后在下关、保山等处成立十四个分行。
中国银行于民国三十四年(1945)修筑保密公路期间,在五月到腾冲设立支(分)行,行址租用得二街黄小静家铺面一联。派经理一人,办事员二人,办理汇兑业务,经营过一些存款和汇款业务。是年腾冲善后亩捐收支款项中,有中国银行交利息法币55150元。是年冬,因保密公路停修而撤销。
(下图为中国银行发行纸币)
(下图为保密公路抢修队印章)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于民国二十七年(1938)在昆明设立分行,其资金无定额。
三十四年(1945)二月到腾冲设立支行,人员四人,主任任相成。办理过少量存款和汇款业务。营业仅三个月撤销。是年腾冲善后亩捐收支款项中,有交通银行交利息法币26730元。
(下图为交通银行发行的纸币)
中国农民银行
中国农民银行于民国二十七年(1938)五月一日在昆明设立分行。其资金无定额,视业务需要随时由总行增减。并先后在蒙自、曲靖、下关、保山等处设立办事处。三十四年(1945)六月到腾冲设立筹备处,经理周斯咏,行址租得一街董姓铺面一联。曾对腾冲地方手工业,农副业做过详尽调查,并制定了贷款扶贫计划,先后拟出“农副产品贷款计划”和“三十六年农贷推进计划”书面报告,切实可行,可惜该行民国三十五年撤离而未能实现。
(下图为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纸币)
参考资料:《腾冲文史资料选辑》第三辑
文图:贾志伟